《检察日报》:福建:廉政告知让潜规则难潜伏

21.05.2014  18:11
检察日报》5月17日头版  
福建:廉政告知让潜规则难潜伏
张仁平 贺华锋

本报福州5月16日电(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贺华锋)今天,福建省检察院召开检务保障廉政告知座谈会,与22家供货商、服务商签订廉政协议书,提醒商家诚信经营,违规或违反协议者将被取消竞标资格,直至终止、撤销合同。

座谈会上,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的检察官以案释法,向商家介绍行贿罪、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及表现形式。这名检察官提醒说,还有一种潜规则叫“细水长流”,即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没有直接给好处,而是借过节、年会等名义,给相关单位领导或经办人员送红包、购物卡和价值不菲的高档礼品,这也构成行贿罪。

该院行装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廉政协议明确提出几个禁止性规定:禁止以任何理由在账外向检察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禁止以任何理由为检察机关相关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禁止以任何理由为检察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廉政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协议作为今后签订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并欢迎商家对检察机关有关业务往来进行监督。

签了廉政协议,听了廉政告知,一名供应商说,检察机关为商家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想要长久占领市场,只能靠合法经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改善售后服务。据介绍,该院机关每年装备建设、设备维护、工程维修等都在阳光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