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的福建经验

29.01.2015  19:48
检察日报》1月28日专版报道
 

          以高标准找问题 以硬措施抓整改 以严要求守规矩

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的福建经验
陈良华 张仁平 周永东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考察基层院办案工作区。

 
  检察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

为整体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近年来,最高检以“基层建设抽样评估”为新的着力点进行规划。

上有部署,下有行动。

如何抽样?评估什么?评估效果怎样?福建省检察院的探索实践从2011年开始,已连续三年对基层院进行抽样评估,眼下,第四次抽样评估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展开。

从怕被抽到评估到主动申请评估,从但求‘过得去’到必须‘过得硬’,案件从立得下、诉得出、判得了到司法亲和力和公信力的不断提升,抽样评估工作给全省基层院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该省检察院领导告诉笔者。
  抽样:样本有代表性   福建有86个基层检察院,分布在沿海与山区的基层检察院各占约半数,不仅人员结构、办案总量、发展起点、经济条件不同,就是在同一个地区也有较大的差异。立足省情和基层实际,早在2003年,福建在全国率先实行基层院分类指导考评,让每个基层院在同一类区里都有创优当先进的机会,对整体上推进基层院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基层院工作量越来越大,司法规范的内容越来越细,群众对基层院公正司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更加有的放矢地加强对基层院工作指导,提升指导的实效性,最高检提出‘开展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要求后,我们就着手谋划、先行先试。”该省检察院基层工作处负责人介绍,对抽样评估工作,福建能先行一步,也得益于多年来分类指导考评打下的良好基础。

抽样评估采取非全面调查的方式,因此,抽取对象的客观性和代表性尤为重要。福建省检察院采取了分类随机抽样的办法,吸纳了该省统计局专业人士的意见,以每个类区作为样本框,分别从25个A类基层院,32个B类基层院和29个C类基层检察院中抽取样本,确保样本的代表性。

为了被抽到单位既有沿海院、也有山区院,每个类区院都能抽取一个基层院,以及同一个市辖区不重复抽样,曾经被抽中的基层院不再被抽到,该省检察院在抽样软件上设置了排除规则,每年举行一次抽签仪式,由电脑现场随机抽签,逐一抽出代表A、B、C三个类区的基层院,并在省院检察专线网站公示。从四次随机抽样的情况看,12个样本中有全国先进院、模范院2个,省、市级先进院6个,从未获得先进院的5个。

该负责人认为,以随机抽样方式选取部分基层院进行综合评估,由点及面掌控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整体情况,总结基层院建设的经验和规律,梳理基层检察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进一步增强了上级院指导基层院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评估:以问题为导向   “自侦部门线索受理登记数,少于举报中心线索分流数,线索到哪里去了?”评估员对着台账问业务部门负责人。内勤查阅所有统计台账一一比对,数据还是不一致。

把纸质材料和内卷一起拿来核查。”原来,统计台账上只登记了已立案的案件线索,对缓查、不立案、在查的线索未登记。“有一个线索是实名举报,没看到反馈记录,有没有反馈?”评估员追问。

不要小看线索统计,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的决心和行动;实名举报没有反馈或不及时反馈,都将影响司法公信。”这是2013年11月,评估员对被抽评检察院现场查摆问题的一个情景。

检察人员和办案数,基层分别占百分之八十,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八成出在基层。以问题为导向,这一主线贯穿福建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始终,先后尝试了三种不同发现和查摆问题的方式。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1年首次评估,该省检察院探索以考评标准为平台、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的评估模式。2012年,第二次评估,探索以重点环节为着力点、以问题找问题的评估模式。2013年第三次评估,探索以司法规范为导向、共同寻找问题的评估模式,由评估员与被抽评单位业务内勤、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一起对照评估指标查摆问题。2014年第四次评估工作,又有新的发展,在原来评估内容基础上,把最高检《2014年—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的“八化”要求和省院党组提出的“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以及基层检察院“加强对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三条底线”“四项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基层院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地或多或少地存在,被抽到了就是揭短亮丑,这样,会不会影响评先评优,会不会影响队伍形象?”对以问题为导向的抽样评估工作,被抽查到的基层院刚开始多有这种顾虑。为此,在组织实地评估前,省院基层处走访被抽样基层院,明确评估既不与评先评优挂钩,也不排名,让基层院的干警放下包袱,以平常心参加评估,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找出问题和症结。

问题客观存在,发现不了问题,本身就是问题。”该省检察院基层处负责人说,为了找准问题,评估员从全省反贪、公诉、侦监等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基层院建设考评人员库和各地推荐的人员中抽取,对评估小组进行培训,认真研判分析被评估单位近两年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信息,开展问卷调查,听取所在地人大代表、有关部门情况反映,再通过民主测评、业务测试、查阅卷宗材料、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现场查看等方式,用高的标准和苛刻的眼光去观察发现问题。

评估小组本身就是各方面工作的行家里手,他们还会带着问题下去找问题。“批捕案卷中存在未附公安回执情况、举报线索的分流和统一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某些制度制定流于形式、检委会讨论案件记录过于简单等等。”2013年底,在沿海一基层院,评估小组经过两天“翻箱倒柜”的细细排查,把司法办案、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30个问题进行“原汁原味”地反馈。该院检察长感慨道:“平时大家总感觉做得不错,没想到不查不知道,一细查竟然有这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没有这次评估,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就这样延续下去。现在看来,被抽到评估对加强和改进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是一种难得的契机。”整改:以规范促公正

2014年12月24日,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对张某等5名被告人盗窃案提起公诉。此前,该案承办人来到张某居住地,走访街道社区、左邻右舍,对其生活环境、平常表现和成长历程进行社会调查,为该案处理提供参考依据。承办人告诉笔者,张某等5人都是未成年人,在检察院讯问时如果其父母不能前来,该院会通知适合成年人到场,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马尾区检察院检察长林荣表示,该院办理未检案件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来保障,从受案到结案,从侦监到公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环环对接。“环节一个不能少,步骤一个不能漏,谁不按规范办案,就问责谁。”这一切就是抽样评估后整改的结果。

马尾区院是第三批抽样评估单位之一。2013年11月,评估员在抽查该院办理的一起未检案件中发现,9名涉案未成年人,承办人只提审了3人。“对未检案件,不仅要每案必提,还要每人必审。”评估员当场指出问题所在。承办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当即表示予以纠正,今后办理未检案件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据介绍,评估结束不久,马尾区院就收到省检察院出具的一份极具详尽的评估报告。报告对该院近两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提纲挈领地概括工作主要特点,并以“解剖麻雀”的方法一一列举司法环节、队伍建设、案件管理、检务保障方面存在的23个问题,对如何推进工作整改提出了三个“进一步”的意见建议。

评估员为基层工作‘把脉问诊’,我们要用‘显微镜’把问题放大,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机制不健全不放过,制度不落实不放过。”林荣告诉笔者,该区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通报评估情况,成立整改小组,围绕问题找根源,分析原因提对策,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把整改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和责任人,逐一解决。

对评估报告中列举的问题,马尾区院举一反三整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林荣以办理未检案为例告诉笔者,在评估员发现没有“每人必审”问题后,侦监、公诉部门对近年来办理的未检案件每个环节都进行排查,看看哪些工作要求未落实,哪些措施要细化,哪些制度需完善。据此,由该院牵头分别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建立《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暂行办法》《关于在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的暂行办法》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等四项规范性文件,使办理未检案件每一步都有章可循,以办案的精细化落实规范、体现规范。

评估报告中点出的问题或许就是一句话,但所在检察院的整改措施却是全方位的。笔者在龙海市检察院看到,针对建设过硬队伍要“强化教育培训工作”这一项,2013年以来,该院以“每周一课”为载体,邀请上级院业务骨干前来授课、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坚持以学正心、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为提高业务技能,庭审观摩、疑案研讨、业务培训、实务演练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大练兵”也如火如荼地展开。同时,组织干警开展封闭式军训,转变工作作风,提振精气神;安排年轻干警轮流到控告申诉部门接访群众,组织开展司法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

抽样评估以问题为导向,重在解决问题,破解难题。”该省检察院基层处负责人表示,对队伍建设中靠基层院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评估小组或走访当地党委、人大、政府部门,反映实际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泉州市丰泽区院因检察员“青黄不接”,有资质办案人员断层,多年存在案多人少矛盾,工作人员超负荷运转。抽样评估后,区人大很快启动检察人员任命程序。屏南县也在评估后不久,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检察队伍建设情况汇报,符合条件的检察干警得以晋职晋级。
 

成果:复制推广经验

自侦案件在线索登记、调查侦查、扣押冻结赃物三方面,因管理不到位或不合规范,影响司法公信力提升;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刑罚执行环节,因监督欠规范或监督方式方法不妥,影响监督效果。”2014年3月,一份上万字的2013年度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情况通报,在福建检察内网一发布,点击率日日被刷新。

该省检察院基层工作处负责人介绍,实地评估检查结束后,评估小组除了对各抽样基层院作出“量身定制”的评估报告外,还从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四个方面,向党组提交一份有问题表现、有原因分析和有意见建议的综合性评估报告及被抽样单位的实地评估情况报告,在党组专题研究后,向全省检察机关通报。

兄弟院司法办案中的问题,我们是否也不同程度存在?要把别人的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来照,将自身的问题看得更清、更准,这样就能早发现、早解决。”福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明忠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评估报告全省通报的意义在于:“借鉴经验教训,防止重蹈覆辙,共享评估成果”。

福清市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刘道全向笔者表示,该院是2014年度第四批抽评单位,被确定抽样评估的三年前,他们就从通报中提到关于“加强律师执业保障”问题后,出台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为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创造便捷、通畅的条件。2014年,在审查环节,以建立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倒逼”承办人依法规范文明办案。规范司法让该院尝到“甜头”。去年1月,该院控申科被最高检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12月,在福州市检察机关首届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精品案件评选会上,福清市院参评的两个案件,均以最高分位居榜首。

实践证明,开展抽样评估这种解剖麻雀、由点及面的活动,作为基层院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对上级检察院掌握基层工作实情、找准问题症结、研究针对性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据介绍,针对评估报告中列举的主要问题,省院政治部印发给省院分管领导和各相关内设机构,对包片挂点基层院进行点对点的对口指导,并作为今后规范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内容。

笔者在该省检察内网看到,2012年抽样评估报告中列举了法律文书存在的10种乱象,省院研究室专门印发《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5个业务部门陆续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比赛和评查活动。侦监处精选司法规范、监督效果好的典型案例,编辑丛书指导基层办案。2013年以来,省院反贪局开展“当兵蹲点、服务基层”活动,局领导带领干警先后深入32个基层院蹲点办案达250多人次,与基层干警同吃、同住、同办案,不仅为基层院办案排忧解难,还在规范理性文明亲和司法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基层也是出经验的地方,基层院建设不乏亮点。该省检察院在抽样评估过程中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如,为落实从优待警,地处闽东山区的屏南县院以“感情留人”,利用活动板房建立食堂,解决干警就餐难问题。就此,省院政治部与行装处联合发文,推广屏南经验,目前全省近九成基层院建起食堂,受到干警的欢迎。2013年,省院总结推广泉州市洛江区院“1十N”主辅岗人才培养经验,充分挖掘干警潜力,让干警得到多岗位锻炼,有效整合内部人力资源,在法律监督中形成合力。

笔者在采访中感受到,抽样评估与分类指导考评作为基层院建设的抓手,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助推着该省基层院建设向着更高的目标奋进,形成了一种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良好态势。      
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有力抓手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谷文连


   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工作作为推进和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最高检政治部坚持问题导向,以抽样的方式选取部分不同类别的基层院,通过实地考察发现基层检察院建设特别是规范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由点及面进行客观评估,从中总结基层建设经验和规律,从管理方面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从2012年开始,最高检已对浙江、天津、山东等13个省(直辖市)的49个基层检察院进行了抽样评估,为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发展提供了翔实有力的决策依据。为更好地开展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福建省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研究小组,邀请统计专家参与,对近五年的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立足本地区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提出了“以问题为导向,解剖麻雀,由点及面”的工作思路,连续4年,坚持每年选取3个不同类型的基层检察院开展抽样评估工作,在抽样评估的方法、内容和成果应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省级院开展抽样评估的独具特色的福建模式。

按照最高检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工作,一要紧紧围绕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目标,通过选取不同地域、规模、类型和发展水平的基层检察院作为样本单位,对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技能测试、综合分析、客观评估、系统总结,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指导基层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实践基础。二要发挥省级院组织领导和市级院的“一线指挥部”作用,继续健全落实省院主导、市院主抓、基层院主责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由省级院牵头,建立完善省市联动机制,以点带面,广泛开展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扩大辐射效果,推进基层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建设。三要根据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实践和基层检察院实际,结合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估指标和内容,规范抽样评估操作规程,督促整改落实突出问题,强化对整改情况的抽查验证,把基层工作做实。

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工作的模式脱胎于现代质量管理的理论内容和检查标准,评估既不是目的,也不是结果,而是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要通过评估,针对检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检察院涵盖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管理体系,消除管理盲区,真正推动基层检察院健康、持续、全面、科学发展。
   
●基层院检察长看“评估

抽样评估抽签仪式

案件评查现场


    石狮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温龙:作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和首批全国基层建设示范院,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忧患意识,积极探索,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基层院建设,做到四个突出:突出机制创新示范,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标准化;突出检察文化引领,强化队伍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突出内外监督制约,强化自身监督,推进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突出科技强检固本,强化基础建设,推进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同时,主动学习借鉴全省、全国先进基层院建设的新鲜经验和好做法,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进步。我们也期待能作为抽样评估单位之一,对全院工作进行一次“立体式”体检,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使各项检察工作更加规范,监督职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不断提升基层院建设整体水平,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龙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跃武:基层院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历经多年,在基层院建设过程中,往往会形成一种惯性思维,原来怎么做,现在还是怎么做,并没有觉得有不妥之处。这样,客观存在的问题,自身就难以发现。抽样评估对基层院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把脉问诊”,对问题看得更清、更准,让基层院检察长对本院哪些工作还有不足、哪些需要改进,思路更清晰明了,抓工作更有着力点和针对性。2013年,经过评估,我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把评估中发现好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工作巩固下来,对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使各项工作迈向规范化轨道,作为检察长抓工作反倒轻松了。工作规范后,大家都按规范办案,按规范管理事务,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迈上了新的台阶。

宁化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小斌:抽样评估是以问题为导向,就是揭“短板”,亮“家丑”,因此,刚被抽到作为评估单位时,确实有一种压力。在评估中,评估员从全省乃至全国的视野来检审基层院的工作,让我们看到了不足,找到了差距,也让我们感受到,抽样评估对规范基层院工作是一种推动、促进和提升。2013年,是我院规范化建设年,我们抓住抽样评估这一契机,变压力为动力,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对照规范要求,举一反三,组织“回头看”,扩大案件自查范围,实行每月一评查、每季一通报,使不规范问题能及时发现、整改。2013年,我院跻身全省先进基层院行列,尝到了抽样评估带来的“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