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故事】碗里的检察亲和

05.06.2015  02:09

 

福建检察网6月4日讯(吴艳琴)“我是一名涉嫌盗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没想到检察官还邀请到干警食堂一起吃午餐,没有人歧视我。一碗饭虽小,但我却深深地体会到了检察机关的亲和,这碗饭,别有滋味,我终身难忘。”这是前几天犯罪嫌疑人范某说的一番心里话。

 犯罪嫌疑人范某为了烤烟烧柴,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未经林木所有权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但山场砍伐阔叶树,立木蓄积3.9378立方米。为了核实相关证据,泰宁县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科承办人于5月27日叫范某某到泰宁县检察院办案区接受讯问,在经过2个小时的讯问之后,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承办人看雨一时半会停不了,主动邀请范某某到食堂吃午饭,范某某几番推迟后答应。

 “一碗饭,对于我们来说力所能及,犯罪嫌疑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也应得到应有的关怀,我们要增强民本意识,坚信群众工作无小事,在执法过程中,更多的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使群众在感受到法律的权威的同时,同时感受到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