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故事:检察官妈妈应浩丽

02.04.2015  00:50

 

福建检察网4月1日讯(李福根 张纪平 陈颖)     3月6日,约好下午3点到应浩丽的办公室。知道她很忙,提早10分钟去找她。果然,她办公室很“热闹”。坪山社区负责人与她对接好光泽县检察院法律服务团11日要在火车广场站开展大型广场普法宣传活动事宜刚走,办公室小张立马进来与她商量周末一起去选购礼品慰问贫困女性的事情,期间还接了3个电话处理日常工作。 在检察院工作26年的应浩丽,是光泽县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关工委副主任、青年文明号负责人、青少年维权岗联系人、法律服务团团长,也是光泽三中校外辅导员,光泽县二中校行风民主评议监督员,光泽县教育系统行风、行评、效能监督员,还是县妇联的巾帼自愿者。本来,身兼数职忙里偷闲的托词也越多,可她却一门心思想着责任。每件事都是那么较真。正是因为责任和较真,她陀螺般地工作,并把每件事都做的很好。   创新普法 群众善于守法  

应浩丽主持县检察院与光泽三中长达18年的校园普法合作,深受学生、家长、学校欢迎,被县委、政府定为“品牌法制宣传活动”。受此启发,她将先前设在部分乡(镇)、社区、林区的联系点和三中普法点整合成法律服务团。她不断延伸和拓展工作思路,带领队员深入农村、社区、学校、林区、企业了解群众需要什么内容,对接群众喜欢什么宣传服务形式。掌握了群众需求后,收集素材,创作节目、编写竞猜题、撰写主持词、创作服务团海报和宣传展版、印刷服务联系卡、排练节目等,上班时间不够用,都是利用节假日和晚上加班加点。她带队的法律服务团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立足实际,群众乐于接受。光泽县检察院法律服务团的经验代表市检察院到省院做典型发言、经验介绍。

2013年3月28日,服务团送法进社区活动在杭川镇坪山社区的乌君洲公园门前广场举行。活动围绕“社区平安,我来护航”主题,首先由坪山社区代表致词后,接着演出了二胡独奏《走进新时代》、防诈骗的小品《猜猜我是谁》、交谊舞、三句半等12个节目,还播放了《醉酒驾驶,你后悔不及》录像和违法图片竞猜等。活动长达两个半小时,观看参与群众达500多人,活动结束了,许多群众还不舍得离去。时过数月后,坪山社区书记林小英还记忆犹新。“公园门前挤满了人,跃进桥头路边也站了很多人。群众为什么那么感兴趣?因为演出、宣传的内容都是事先到社区收集来的,针对性强,很实用。”林小英举例说:“以前常有接到诈骗电话的居民来社区咨询,自那场演出后,既没人上当也没人来咨询,服务团真是为居民办了一件大好事!”   执法为民 群众感受关爱  

应浩丽十分重视青年文明号的各项工作,多次与教育局、团县委等单位联合举办以“青春自护、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大型系列普法教育活动,获得“市级优秀少先队自愿辅导员”、 “省级优秀少先队自愿辅导员”等荣誉。她还延伸检察职能,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

这是应浩丽关心未成人成长的一个普通例子。2012年的冬天,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吴某盗窃案时,应浩丽了解到吴某16岁的单亲女儿长期无人监管,读初三就恋爱怀孕辍学。她主动找到在酒店打工的小吴,从生理、人生、法律的角度开导她,并帮她找到姑妈作为临时监护人,找相关部门为她办了低保。为小吴健康成长提供了基本保障。

这是应浩丽历时三年帮助一失足少年考上大学的故事。刚满16岁的一在校生晓清被社会青年教唆引诱而参与了一起盗窃案,且数额巨大。2012年2月中旬,县公安局向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应浩丽从办理案案件时多方走访、听取各方意见, 依据相关法律, 向院里提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建议到院里同意“不予批准逮捕”后,要求家长写出《承诺书》和《帮扶教育保证书》,与学校成立 “帮扶教育领导小组”,从心理疏导、生活感化和学习帮教等方面进行帮扶。由于应浩丽们的帮助,晓清“取保候审”期间表现突出。2013年7月29日,光泽县检察院对晓清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晓清曾在她的QQ日志中写首:“应姐是我人生的引路人。”如今,晓清是一名大一新生,开启了崭新的生活。   坚持学习 群众享受服务  

为全县妇女上维权讲座,给企业女工上预防犯罪、保护自身安全的法律知识,为投诉、控告、求助、遭遇家庭暴力或婚姻家庭不幸的弱势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群众享受到了应浩丽优质的服务。2013年12月,她当选为第一届福建省巾帼志愿服务优秀巾帼志愿者。这些靠的都是应浩丽坚持学习,掌握了过硬的本领。她学习新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学习新型犯罪案例,学习新刑事政策的适用,学习上海、广东内网上侦监前没业务等,不断增强专业知识能量,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精业。她带头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岗位练兵、演讲比赛、论辩赛等,不断提高发现取证违法等监督的能力、释法说理的能力、综合掌控工作的能力,能讲能写能干,能独立担当。2007年她代表南平市检察院参加全省岗位练兵获“十佳办案能手”称号,并获现场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第一名。2011年她代表县检查院参加市院业务部门岗位练兵荣获团体第一名。2013年1月她被南平市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干警”,2014年被推荐为“福建省最美身边普法人的候选人”等。

学习让应浩丽的法律服务工作更得心应手。从举办讲座、开辟普法宣传栏、个案辅导与矫治的法制宣传,到自编自导情景剧、有奖法律知识竟猜、动漫案情分析、模拟犯罪现场应对、舞台话剧表演的模拟法庭,再到集小品、相声、话剧、快板、说唱于一体的大型宣传晚会等,群众都喜闻乐见,参与热情高。

这是一场文化盛宴。 2014 5月27日,应浩丽的法律服务团 “预防职务犯罪进乡镇、廉洁自律共建新农村——践行群众路线,送法进止马宣传活动”在止马中心广场举行。音响响起,四周普法展版立起,小品、相声、话剧、快板、说唱等节目轮番上阵,赶墟的群众放弃购物纷纷赶来。活动中还穿插法律知识抢答,把群众的兴趣吊得特高,人气越聚越旺,有几百人。止马镇党委书记王逸波当场感慨说:“这是一台互动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立足农村实际,用群众喜闻乐见和互动的形式拓展了法律联系群众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