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故事:挖出案后隐藏的毒贩

08.08.2014  19:18

 

福建检察网8月8日讯(李庆炫、程敏) 8日,笔者从龙岩市检察院立案监督半年总结中了解到,连城县检察院在审查梁某贩毒案件中,成功监督立案1人、追捕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死刑等重刑,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引导侦查 挖出重大线索  

2012年2月起,梁某伙同罗某、雷某多次将冰毒贩卖给他人吸食牟利。同年4月1日晚,梁某等人准备再次贩卖毒品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当场查获冰毒等毒品约251克......”连城县检察院在对该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定期巡查过程中,梁某贩毒案件信息引起检察官的注意。

那么多的毒品,梁某是从哪里获得的呢?办案检察官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毒品犯罪,梁某背后定有大鱼。带着疑问,检察官主动出击,提前介入该案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面对梁某拒不供述贩毒上线,检察官改变思路,另辟曲径,从同案犯罗某、雷某的口中查明梁某多次在某宾馆向绰号为“小林哥”的男子购买冰毒。

大鱼终于浮出水面,可是“小林哥”又是何方神圣?为了揭开“小林哥”的神秘面纱,检察官建议并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宾馆监控、辩认、走访排查等,最终查明梁的上线“小林哥”真实姓名——冯某。掌握了必要证据,连城县检察院随即向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县公安局及时对冯某进行立案侦查并将其抓获。

细心的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正在查办的另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嫌疑人罗某进的毒品最初来源也指向冯某,遂建议公安机关将两案并案处理,从整体上把握线索,理清贩卖毒品的关系网。   抽丝剥茧 带出漏网罪犯  

我把毒品卖给林典、‘阿牛’、梁某、马某......”冯某在审捕阶段供述道。罗某进则供述到“我从马某那里购买毒品再倒卖给别人,让‘光头’帮我送货......”,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却引起了审查逮捕检察官的高度警觉。“阿牛”和“光头”都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他们是谁,是否也构成犯罪?

为了不错漏一个犯罪分子,连城县检察院加强讯问、严格审查证据,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调取了冯某手机通话记录等证据,查明了“阿牛”和“光头”的真实身份分别为周某和吴某。该院立即对二人作出追捕决定。

为了把案件办成铁案,我们商请公诉科参与案件讨论,共同把关案件质量,制作《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后续侦查取证,并由公诉科跟踪落实。”该院侦监科长介绍道。

随着吴某、周某先后被抓获到案,以冯某为上线,林某、周某、梁某、马某居中,罗某进、吴某等人次之的11人三级贩毒网络被全面清除。

据了解,目前该案已由龙岩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周某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死刑;吴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