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总长”颜大和提非常上诉 蔡豪获减刑2月

18.07.2014  10:57

  台海网7月18日讯 据《中国时报》报道,前“立委”蔡豪因贿选案遭判刑4年确定,入监服刑,但“检察总长”颜大和发现,“最高法院”误将蔡视为累犯而加重其刑,判决违背法令,为他提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昨将蔡改判3年10月,让他减轻两个月徒刑。

  曾连任3届“立委”的蔡豪,为竞选连任第7届“立委”,指示曾茂荣(判刑1年1月定谳)负责动员万峦乡客家村为其助选,蔡豪为使自己能顺利当选,决定与曾向选民贿选。

  2008年1月10日上午,距离投票日仅剩4天,蔡豪于其屏东内埔乡服务处,拿30万元给曾,作为贿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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