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检察:开展“普法乡镇行”巡回宣传活动

17.06.2015  20:34

      
    福建检察网6月17日讯(林楷辉)继“普法大田行”、 “普法杉城行”、“普法下渠行”之后,6月16日,泰宁县检察院普法小分队深入朱口镇,开展“普法乡镇行”巡回宣传活动。
    开展本次活动前,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普法小分队梳理、总结了前三期活动中人民群众最关心,问得最多的问题:农民在征地的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征地补偿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期限。哪些行为算渎职、贪污行为?发现干部有渎职、贪污的行为该怎么举报?了解了人民群众最迫切需求的法律知识之后,该院普法小分队精心准备了宣传材料。
    由于今年朱口镇火烧山现象频发,本次普法活动特地邀请了生态环境检察科干警参加宣传活动,并印发了《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节选)》、《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等宣传材料。
    宣传活动当天,普法小分队派发《申诉、举报须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节选)》、《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各200余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知识手册》100余本、《职务案例选编》80余本,展出职务犯罪案例3例,接受群众咨询36人。本次宣传活动在总结前三次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沿用了往期与群众热烈互动的宣传方式,创新采用了检察官现场说法的形式。检察官现场说法拉近了检群距离,密切了检群关系;在互动的过程中,参与宣传活动的干警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基层群众关于法律、关于法治的想法,看到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了改进工作的方向。
    “普法乡镇行” 活动不仅是让法律之光照进千家万户、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更是检察干警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实际需求、发现本职工作不足、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我院将继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总结往期宣传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此项工作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