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检察建议推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28.09.2015  11:14

 

 

 福建检察网9月25日讯(陈茂青 汤丽萍)“最近有空吗?欢迎来指导我们的法制宣传工作!”昨日,沙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给未检科的检察官送来了校园法制教育整改的反馈函,并提出了邀请。检察官欣然应允。

原来,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沙县检察院发现不少涉案人员均为在校生,处于青春期的他们义气为重,性格冲动,做事不计后果,事情发生后却追悔莫及。而且多数的案件都发生在课堂以外,如暑假、周末等,校外安全教育滞后。遂于8月份向教育局下发了检察建议,要求通过教育讲座、听取现身说法等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尤其是通过教育预防校外违法,避免未成年人滑进泥潭。

收到建议后,沙县教育局高度重视,要求全校各中小学每周安排一个课时用于法制教育,将每年的9月份确定为“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从检察院等司法单位聘请法制副校长41名、法治辅导员56名,重点针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今年全县各校已举办法制宣传栏112期,办校报52期,举办法制讲座86场次,举办法制教育图片展46场,收到法律知识征文3000多份。

为加强校外法制教育,该院联合教育局在青少年宫设立“向阳花”法制教育基地,制作漫画宣传展板,以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的图文形式,增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效果;与沙县“义工联”等社会公益组织组成“爱心帮帮团”,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聋哑人手工义卖、福利院劳动等公益活动,提升其社会责任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得到了家长们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