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拉启罗源县春运交通整治大幕

06.02.2015  21:41

 

    福建检察网2月6日讯(陈沂 章学娟) 昨日,福州罗源县检察院收到县公安局发来的《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反馈报告》,就前不久该关于加强春运交通安全整治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做了详细反馈。最近一段时间,在此检察建议之下,罗源全县春运交通专项整治大幕拉开。
    为确保辖区春运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罗源县检察院吴诗疆检察长亲自部署,该院认真梳理了历年来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路段及原因,并结合群众举报内容深入实地进行走访。在充分调研后,于1月21日向罗源县公安局发出了这份关爱民生、有理有据的《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罗源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议,采纳罗源县检察院的建议,从2015年1月28日起至2月1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严重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乃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对检察建议书中重点提到交通事故高发的路段加强加强巡查力度的建议,县交管大队、白塔派出所等部门均投入了大量警力进行巡查,特别是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104国道管柄路段,晚上19时至次日7时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启动白塔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落实勤务制度,对长途、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逐车登记。
    据检察官介绍,在发出《检察建议书》前就进行了深入调研。辖区内仅104国道管柄路段,自2011年以来已发生193起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152人受伤,事故发生除了驾驶者漠视交通安全等主观原因,还存在一定客观原因。县公安局根据检察建议,还邀请了福建农林大学交通学院郭建刚等专家,对交通事故高发路段的道路情况、车辆通行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指导意见帮助交管部门合理性设置分车型限速,并在管柄路段路面设置大型车辆和小型车辆分车道通行标志,引导车辆分车道通行。另外在日常执法中,通过交通宣传栏、警示教育片、微博微信平台推送、出租车车载显示屏、户外电子屏播放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切实做到“文明出行,平安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