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检察:建立适格被委托人监护模式

27.10.2015  18:44

 

福建检察网10月27日讯(郑丽丹) 近日,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在帮教过程中希望跟随信任的人学习技术,外出打工挣钱的意愿,以及对司法机关介入其正常生活的排斥心理,在总结办案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适格被委托人监护模式,实现帮教模式的多元化。

该模式是指经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检察机关对适格被委托人进行调查后,由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书写委托书,委托适格被委托人与其共同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予以监护。检察机关监督未成年人的日常表现和遵守法律情况。适格被委托人除了传授未成年人技能外,还要对未成年人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管,发现未成年人的问题自己不能解决或者未成年人出现违法犯罪情况的,及时与检察机关联系。2015年以来,已对3名适格被委托人进行调查,为3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成长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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