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检察:建立生态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长效机制

03.11.2015  18:00

 

  福建检察网11月3日讯(高少芬)近日,漳州南靖县检察院联合县国土、林业等部门制定《关于加强生态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规定》,该规定建立了生态领域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据悉,该院将开展个案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应配合检察机关进行执法案卷审查和有关调查取证工作;于此同时,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开展监督,对拒不履行检察建议的渎职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实行违法犯罪线索、关联案件处理情况和行政审批情况“三个共享”,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联系和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该规定的签订,加强对生态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与信息共享,进一步对生态领域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方式等予以明确规定,为有效维护生态公共利益奠定了基础。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