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检察:建协作机制规范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
18.09.2015 19:38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9月18日讯(胡敏敏) 近期,福州马尾区检察院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会签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并从工会、青工委、妇联、民政、辖区三镇一街以及学校等部门(单位)选择、吸收符合条件的成年人代表,专门成立合适成年人储备库,进一步规范案件中合适成年人到场各项工作。
为严格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今年来,马尾区检察院积极与政府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加强联系,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的长效机制,规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相衔接,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以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
期间,马尾区检察院为未检工作争取专项资金9万元,专门为开展未成年刑事案件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预防帮教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等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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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2015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