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检察:巡回检察预防涉农职务犯罪

09.09.2015  17:46

福建检察网9月9日讯(陈智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巡检察贯穿于“争创一流”工作始终。近日,提出“五项措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今年通过巡回检察在全县各乡镇设立农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点,建立预防网络,以拓展农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示范点的镇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示范点的村配备1名村干部为预防工作联络员。 

狠抓监察监督,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将国家“支农、促农、护农”资金投入的使用、农村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农村土地出让与收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按照辖区农村社会、经济和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实际情况,开展区域性、专门性的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二是在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拨付、招投标、救灾、扶贫、救济款物、土地补偿费用等关键部门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及时堵塞漏洞。三是及时公开村务、财务,在农经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财经管理制度。

开展农村“阳光行政”工程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协助涉农主管部门建设乡镇、村屯“阳光行政”工程,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并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制度。 

狠抓工作作风建设,通过强化服务和加大办案力度预防职务犯罪。该院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走访,重点开展了影响农村稳定、损害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治理,努力探索开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

检察机关开展法制宣传进村入户,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送到他们的“家门口”,让群众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该院巡回检察开展的五项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新举措得到了基层群众干部的热烈响应。乡村干部表示要常思贪欲之害,坚持努力深入农村生活的实际,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把精力和热情都投入到新农村建设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