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陈辉:确保法律公正 维护监狱和谐

19.11.2016  05:07

  福州新闻网11月18日讯(记者 原浩 通讯员 张小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案件,是派驻检察官的重要职责,也是维护法律公正的有效手段。”身为鼓山检察院检察官的陈辉很少在检察院办公。2009至今,陈辉一直派驻在福建省女子监狱检察室。在最基层监狱进行检察工作,陈辉需要非同常人的坚强勇敢、认真细致。

  福建省仅有一所女子监狱,在里面工作的狱警近500人,服刑的犯人近4000人,陈辉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监督监狱严格执法,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2011年以来,陈辉办理监狱减刑提请3627件,发现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47件。

  “三类罪犯”林某勤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过程中,林某勤的1700多万财产刑仅执行1400元,却因表现良好被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陈辉察觉到其中的问题,在与林某勤的谈话中,陈辉发现林某勤家庭条件较好,其丈夫是某法院法官。“林某勤先是自述她与丈夫感情很深,在案发前丈夫还为其购买了一幢楼中楼。”陈辉说:“但在进一步追问后,林某勤改口表示已经与丈夫离婚。更奇怪的是在开庭时林某勤主动表示放弃所有财产。”林某勤前后不一的口供与主动“净身出户”的举动让陈辉认定其存在转移、隐匿财产拒不履行财产刑的情况,遂向法院发出《减刑提请检察意见书》。法院采纳了陈辉的《意见书》,决定裁定林某勤不予减刑。

  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也是陈辉的重要职责。告知新入监罪犯的权利义务、受理服刑人员的预约谈话、了解服刑人员的诉求和化解监内矛盾是陈辉每天的工作内容。

  “我的刑期少算了7年,我应该服刑15年才对。”五年来,陈辉与服刑人员谈话500多次,这一特殊的申述令陈辉记忆犹新。罪犯陈某兰连续5年改造良好即将减刑,却主动陈述自己刑期有误。“刑期算错,由多改少的案件处理过,但由少改多还真是头一遭。

  由于案情复杂,陈辉先后多次来到法院与陈某兰家中走访。陈辉发现,陈某兰共被判刑四次,但监狱民警仅得到其中一份刑期为八年二个月的执行通知书。陈某兰第一次是在2010年被某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罪名是非法持有毒品,当时因为怀孕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几个月后又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七年零两个月,罪名是贩卖毒品,当时因为尚在哺乳期未收监执行,第三次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却因再次怀孕未收监执行。而送达监狱的是第三次的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这就导致了陈某兰执行刑期错误。在了解情况后,陈辉帮助陈某兰上述,最终法院裁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乐于奉献,勇于担当,陈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陈辉说:“在女监改造的女犯大多都是弱势群体,她们更需要与我们沟通来化解纠纷与矛盾,我们多一份关怀,监狱就多一分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