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检察在全县六个乡镇设立派驻巡回检察联络室

16.06.2015  01:22

 

 

福建检察网6月15讯   近期,清流县检察院结合县域特点,相继在国家级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所在地的嵩溪镇设立涉台巡回检察联络点(室),林业、矿产资源丰富的温郊乡设立生态环境巡回检察联络室以及人口较多、辐射功能较强的龙津镇、长校镇、李家乡和赖坊乡设立派驻巡回检察联络室。

派驻巡回检察联络室设立前,清流县院党组对联络室的选点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制定了《派驻巡回检察联络室管理暂行办法》、《派驻巡回检察联络室工作制度》及《检察联络员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明确巡回检察联络室联络室聘请派驻地热心检察工作、群众基础较好、有代表性的村(居)、企业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由派驻地分管综治工作的副职领导、司法所所长或综治办主任担任联络室副主任,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联络室主任。主要开展与检察业务有关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职务犯罪预防;受理派驻地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运用检察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参加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等工作。

在派驻巡回检察联络室挂牌成立当天,县检察院领导与各派驻地党委政府领导、检察联络室副主任,检察联络员举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县检察院领导对设立派驻巡回检察联络室的重要意义、工作制度、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就派驻巡回检察联络室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参会代表积极建言献策,认为巡回检察联络室的设立,是检察机关下基层、接地气、贴民心、促和谐的好举措,让检察职能延伸到了乡村、走进了农村的千家万户,成为检察机关联系广大农村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群众了解检务、咨询法律、举报犯罪和控告申诉提供了便利条件,希望检察机关在工作开展中加强农村法制宣传,特别是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

派驻巡回检察联络室的挂牌成立,标志着清流县巡回检察工作的正式开展。清流县检察院将紧紧依托这一平台,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密切检民关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保障民生民利,真正实现好、维护好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