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检察:会签纪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工作规范化

15.07.2015  06:37


    福建检察网7月14日讯  为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质量和效率的平衡,近日,南安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行工作座谈会纪要》。       该院结合工作实际问题,就程序启动、权利义务告知、社会调查评估、值班律师制度、法律文书及诉讼程序精简等问题与公、法、司三家形成共识。纪要主要内容有:       一是实行统一告知。制定通用的《刑事速裁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要求办案机关一旦启动刑事速裁程序,立即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由其签名、盖印作为启动刑事速裁程序的标识。已经告知的,后一诉讼阶段可不再告知。二是社会调查评估前置。将社会调查评估程序从审判阶段前置到速裁程序启动阶段,对可能判处缓刑或管制的,应及时委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所在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确保在法院判决前出具评估意见。三是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在司法局设立值班窗口,为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四是精简诉讼、裁判文书。制作格式化讯问笔录、审查报告、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和裁判文书;简化庭审程序,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适用速裁程序的,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使用格式裁判文书当庭宣判,判处罚金或宣告缓刑,可以由分管院领导直接审批决定。

        据悉,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会签该纪要对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开展,实现无缝对接,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