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福安检察:两地建立“山海协作”工作机制

20.11.2015  17:53

    福建检察院网 11月19日讯(黄家松)目前,周宁县检察院和福安市检察院主动对接两地加强“山海协作”的总体部署。通过建立跨地域法律监督合作机制、检察业务协作机制、岗位练兵协作机制等形式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实现工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首先,探索建立跨地域法律监督合作机制,研究联合开展对穆阳溪流域生态环境的法律监督工作。在做好本区域内穆阳溪流域法律监督工作的前提下,互通信息,联合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探讨跨地域法律监督合作机制。

其次,建立检察业务协作机制,建立自侦案件信息共享和侦查资源统一协调配合机制。加大类案查处的合作,对于疑难攻坚案件,在争取上级院同意的前提下,联合进行案件突破。同时,建立公诉、侦监等对应部门互派干警工作机制,每年抽调两院公诉、侦监等部门干警到对方的业务科室进行交流学习,相互提高。此外,建立岗位练兵协作机制。建立两院尖兵培养机制,抽调两院业务骨干组成导师团,对两院青年干警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同时联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法律文书练赛和控辩赛、业务技能讲座及疑难案件分析讨论会等。

最后,建立检察文化和检察队伍建设协作机制。对党、团、青、工、妇组织工作开展共建活动,推进党建带队建。联合举办“每月讲坛”、道德讲堂活动,定期协办刊物《苔花》及相关文体活动。同时,抽调两地政治处、办公室人员组成信息宣传小组,对协作进展情况进行进行总结推广,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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