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检察:与司法局联合召开人民监督员颁证暨初任培训会议

21.08.2015  01:43

 

    福建检察网8月20日讯(陈立志)8月20日,莆田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在市检察院联合召开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和初任培训班开班仪式。这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一次具体举措和有益尝试。
    人民监督员是对人民检察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符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案件等11种情形实施监督。防止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出现,有效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同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也有利于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有利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有利于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自2014年9月,福建省被确定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地区以来,莆田市检察院就不断加强与省检察院、市司法局沟通联系,充分酝酿、反复斟酌,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圆满完成了本次首任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本次选任36名人民监督员来自各行,有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也有企业和群众代表,联系群众广泛,掌握社情民意客观,必将成为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桥梁纽带。
    莆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伟平邀请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心系检察、情系检察,积极参加检察机关的案件监督、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多了解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情况,多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帮助把莆田市检察工作做得更好。
    当天,市检察院还专门抽调了4位各业务部门的骨干成员,分别从人民监督员制度概况、审查批捕规范、贪污贿赂等常见罪名解析、不起诉案件的把脉为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培训课,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技术支撑和知识储备,受到与会人员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