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检察院向检委会汇报案件采用多媒体展示证据

11.07.2014  22:16

     福建检察网7月11日讯(陈志民)“大家看,这是案发现场的图片,四周摆满了塑料桶,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场勘查的公安人员一个个都捂着口鼻,这是由于桶里面装着白色的药品散发出刺鼻的气味……”7月9日,在顺昌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一起由该院公诉科提交的疑难案件在这里研究,案件承办人用PPT演示的方式向检委会汇报案情。这是该院首次尝试借助多媒体向检委会汇报案件。

当天,研究讨论的的案件系该县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制造毒品”案。承办人丁薇围绕案件焦点问题通过PPT演示,向各检委会委员直观地展示了涉案的各种书证、物证、图片、视听资料等证据,图文并茂,使检委会委员对案情有了直观形象的了解,对案件的定性很快形成共识,最终检委会决定改变公安机关对该案的定性,将罪名由“制造毒品罪”改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据悉,用PPT演示方式向检委会汇报疑难案件,是该院为加强检委委能力建设,于不久前出台的创新举措之一。 该院检察长叶丽民表示,用PPT演示这种汇报方式,从涉案人员关系到案件基本情况,从证据分析到犯罪性质的确认,都有相应的图表,这种汇报方式很直观、生动,极大提高了案件的汇报质量。今后该院将不断摸索创新,不断创新检委会议事方式,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