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法院:好心劝架打伤人 一拳挥去26000元

13.11.2014  10:23
  本报讯(俞文坚 林伦兵)见到夫妻俩在吵架,市民黄某热心上前劝架。哪知道这一 劝,因为自己的不冷静,最终使自己受到法律的惩罚。日前,三明市梅列区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故意伤害一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原来,2013年4月9日21时许,被告人黄某从梅列区某KTV娱乐出来经过大厅时,见陈某、罗某夫妇因孩子教育问题在争执、推搡,遂上前劝解。劝解过程中,被告人黄某与陈某发生口角后,挥拳向被害人陈某面部打去,致使被害人陈某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右侧鼻骨及鼻中隔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随后,被告人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黄某归案后,于2013年5月15日与被害人陈某达成赔偿协议,并主动支付赔偿款26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