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梅列区科技局局长陈首茂公车私用被党内警告处分

24.11.2014  11:55

  日前,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三明梅列区、莆田荔城区纪委监察局通报6起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梅列区科技局局长陈首茂经常驾驶公车前往游泳馆游泳锻炼,梅列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陈首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梅列区农业局副局长邓衍铭经常驾驶公车进行私人应酬,梅列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邓衍铭行政警告处分。

  3.梅列区三明六中校长邓衍斌在暑假期间,2次借开展教研活动名义违规公款接待消费3153元,梅列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邓衍斌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相应费用。

  4.荔城区住建局司机张某、廖某公车私用问题。张某、廖某被辞退,负责公车使用管理的办公室副主任苏某被效能告诫。

  5.荔城区黄石沙堤中学校长朱某违规领取绩效工资及公款接待问题。朱某被行政记过处分。

  6.荔城区拱辰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职工彭某值班不在岗问题。彭某被效能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