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受理首例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

14.09.2015  17:01

  “谢谢法官,现在我更能放心淘宝了。”8月28日,在梅列法院立完案后,梅列区的小李这样说道。

  前不久,喜爱上网购物的李某在某淘宝网购买了一辆摩托车,然而在车辆上牌时发现,卖家提供的车辆合格证与发票跟车辆不相符,造成摩托车无法正常上牌使用。在与卖家多次联系未果的情况下,李某陷入无法使用车辆也无法退货的两难境地。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李某来到梅列法院立案咨询。在立案庭,法官王琼耐心地给他释法。根据今年2月4日最高院发布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可以由买受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卖家地址虽在外省,但你的案件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王琼说。

  立案庭的法官当即为他办理了立案手续。小李成为了梅列法院立案受理的首例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

  据梅列法院法官介绍,新法条的出台,为消费者维权带来了便利。因网络购物纠纷,买家无需到卖家所在地法院起诉,可在买家住所地法院起诉。法官同时提醒,买家需要通过网络购物第三方平台了解卖家的基本信息,明确被告是立案受理的条件之一。买家在发现买到假货后,要注意收集证据,及时与卖家联系和第三方平台联系,并保留聊天记录,以便向法庭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