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桦赴漳州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一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27.05.2015  19:43

5月6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桦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围绕漳州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产学研及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闽台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先后深入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文区、漳浦县、南靖县等地,实地察看了绿宝生态农业、冠龙新能源汽车科技、太龙商业照明、大闽食品、英格尔农业科技、海峡生物科技、钜宝生物科技、扬基生物科技、优科能源有限公司以及万利达工业园、易维通电子商务创业园、漳州食品科技应用研究院、福建科能企业孵化器等单位,了解科技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对修改完善科技进步“一法一例”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科教文卫工委主任宋闽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丛林,省人大代表李振辉、林慧颖等参加了检查。

    在听取了漳州市政府及有关单位汇报后,陈桦对漳州市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一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表示,近年来,漳州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科技进步“一法一例”,在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改革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针对下一阶段工作,陈桦强调,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科技工作的紧迫感。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漳州发展动力由以投资为主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变;要依法履职,进一步提高科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县(区)各级政府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研读科技进步“一法一例”,明确各自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在落实法律条例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细化政策措施,改进服务,努力取得科技服务对象的满意和认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科技创新工作推动机制;要突出重点,借力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立足自身特色优势,着重关注科技投入、促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科技服务业发展、闽台科技交流合作、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高新科技企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充分发挥科技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促进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陈桦副主任一行听取漳州汇报


陈桦副主任一行察看万利达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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