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华桌上玻璃器皿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原税率

30.12.2016  20:10


  12月23日,巴西工贸服务部外贸委员会在官方日报上发布2016年第126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阿根廷和印度尼西亚的桌上玻璃器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7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70134900、70132800和70133700。


  终裁公告可在下述页面查询:


  http://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jornal=1&pagina=14&data=23/12/2016


  有关问题可向巴调查机关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05561)2027-9336/773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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