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案】连城县蒋金香特大金融诈骗案纪实

29.08.2015  01:39

香饵之下 必有死鱼 ——福建连城县蒋某香特大诈骗案纪实 2015-08-27  连城检察

  编辑 李菲

她没有固定职业、没有稳定收入、没有实际偿还能力,通过虚构帮他人还贷款、信用卡、帮他人标工程、借款放息、短期周转等事由,自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案发之际,以月息3-5分或每万元日息50-200元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致28人被骗650余万元。她打破了很多人坐享高额回报的美梦,也因自己的诈骗行为付出十五年牢狱的代价。

【初印象】“阔绰生意人”,值得信赖

  她叫蒋某香,1983年生,福建省连城县姑田镇人,农民。如果不是了解案情,或许没有人会把仅有初中文化的她同诈骗28人600余万元联系到一起。

  案发前,镇里的人都认为,各方面看来蒋某香都像个阔绰的生意人:住五星级的宾馆,逢跟人一同外出,请客吃饭的必定是她。买房子,出钱给老公买好车。兄弟几个做房、结婚一出手给就是五万、十万,黄金买个一、二十万也不在话下……但同时人们也在议论,蒋某香到底有多少钱?为什么她天天不干活,还这么有钱?

  蒋某香主动揭开自己“神秘的面纱”,她声称自己之前在浙江义乌做生意,退股时分到20多万,便开始做放息生意。后来,蒋某香又告诉旁人,跟陈某合伙做放息、标工程等大生意,来钱快,而且稳赚不赔。她本人有800万在陈某处,并且在县担保公司还有一笔500万的资金。

  人们口口相传,蒋某香也成了带有几分传奇色彩的大能人,主动跟她来往的人越来越多,信任她的人也越来越多。

【巧运作】 高息相诱,“”死一片

  没人知道蒋某香的第一笔款子是什么时候,向谁借的,但坊间都在传蒋某香以月息3—5分或者每万元日息50-200不等的利息借钱做生意,而且付息很准时。被害者周某说,看她是本地人,也跑不到哪里去,又有车有房的,应该有能力还。翻看笔录发现,20几名被害人大多只有初中文化,而女性占了绝大多数。初期蒋某香会主动出具借条,往往也如她所说,只是周转,十来天就本息归还。几次下来,被害人们尝到了高息的甜头,也开始信任起这个生意人。借出的钱不急用,即便到期了也不会催着收回,甚至着魔般只要蒋某香开口,哪怕需要向他人转借也愿意帮她。

  
  蒋某香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走上了虚构事由骗人,许诺高息借款的泥潭到无法自拔。她总是在帮他人还贷款、信用卡、帮他人标工程、借款放,而实际上除部分借款用于还本付息、标会、生活开支外,大部分并未用于实际的投资经营项目。她告诉被害人自己在担保公司还有500万资金,合伙人那里也还有800万,并告诉每一个被害人千万不要对外说借了多少款给她。她骗只见过一面的人,也骗自己的至亲。2013年7月—10月,蒋某香两次对年近六旬,以卖菜为生的姑姑下手。她告诉姑姑,卖菜太辛苦了,你有钱拿来,我会给你息钱。蒋某香的姑姑说,自己的亲侄女,怎么会不信她!我拿出存了一辈子的4万块,没想只收回2000块的利息。我在市场上听说有人借给她几百万,我就想我这点钱算什么!

【终败露】无力偿还,如梦初醒

  2013年农历7月,靠借下家还上家的蒋某香开始无法支付高息,也无法支付本金。面对债主们的上门逼债,她只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还款日期。

  2014年1月21日,蒋某、张某等多名受害者到连城县公安局报案。同年6月11日县公安局决定以蒋某香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2014年6月27日犯罪嫌疑人蒋某香主动到连城县公安局姑田派出所投案,同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经侦查,至2014年1月案发,蒋某香骗取蒋某、张某、陈某等28名被害人人民币1300余万元,案发前归还本金550余万元,支付利息100余万元,案发后归还本金10余万元,累积骗取他人款项650余万元。


  2015年3月 26日,连城县检察院以蒋某香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后在审查中变更指控蒋某香为诈骗罪。

  2015年8月13日,法院判决蒋某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六十五万元。而这一纸判决似有千斤重,蒋某香不劳而获的梦醒了,她必须负担十五年的牢狱之苦。28名被害者贪图小利的梦醒了,他们也必须担负血本无归的苦果。

检察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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