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高楼扔物 害人害已
30.07.2014 21:48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院7月30日讯 (林修猛 陈雅玲) 为图方便,装修工人于某将拆下来的木棍从七楼往下扔,结果重伤一楼干活的工友。7月29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12月24日,于某在七楼的施工场所拆卸了一根约一米长的木棍,通过窗户往楼下看,发现楼下没人,于是心存侥幸,图方便顺手将木棍往一楼扔下去。听到木棍落地声,于某正在侥幸时,只听见楼下一片嘈杂,有人大喊:“不要扔了,砸到人了。”于某这才意识到出事了,于是慌忙跑下一楼,只见工友胡某用手捂着肚子,神情痛苦。原来,于某随手扔下的木棍砸在一楼的地上又反弹起来,重重砸到了胡某的左臂和腹部。经医院检查,胡某腹内大出血、脾脏破裂需切除。就这样,随手扔的一根木棍让工友失去了宝贵的脾脏。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胡某伤情构成重伤,评定为七级伤残。
检察官提醒: 高楼扔物,省的是一已之便,害的却是别人一辈子健康甚至宝贵的生命。如今城市高楼林立,楼下行人众多,高空扔物非常危险,伤到别人,也将毁掉自己一生。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高楼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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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2014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