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生产“毒豆芽” 两妇女被批捕

09.07.2014  20:07

 

 

福建检察网7月9日讯(郑铨英 王汉忠  钟春浩)  7月8日,武平县检察院依法对长期在武平城区生产和销售“毒豆芽”的犯罪嫌疑人钟某、曾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一个具体案例。

今年6月初,武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获悉某行政执法机关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县城有两家豆芽作坊长期生产“毒豆芽”线索后,立即向该机关进行核实并建议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6月6日,武平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分别对涉嫌生产“毒豆芽”的钟某、曾某两家豆芽作坊进行突击搜查,在两人家中搜出并扣押了部分有害8012无根豆芽调节剂“A B粉”和已制成的豆芽等物,当场抓获钟某、曾某两名犯罪嫌疑人。

经送福建东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检测,从犯罪嫌疑人钟某家中扣押的豆芽每千克中含有6-苄基腺嘌呤(A粉)1.2mg、赤霉素(B粉)0.8mg。曾某家中扣押的豆芽每千克中含有6-苄基腺嘌呤(A粉)0.5mg。据悉,AB粉又称无根豆芽调节剂,有致癌和儿童早熟等危害,其中的A粉系6-苄基腺嘌呤,B粉系赤霉素,两者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

犯罪嫌疑人钟某、曾某在各自家中长期使用AB粉泡制生产绿豆芽和黄豆芽,供应给武平城区三所重点中学食堂,并在菜市场批发、销售给菜贩和市民群众,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害食品安全。

据悉,今年3月以来,武平县检察院深入开展上级部署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将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检察机关执法亲和力、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环境保护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畜牧水产局等民生事务的主管行政执法单位,探寻民生犯罪源头。

期间,武平县检察院通过完善与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安监等1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互动平台,通报查处危害民生行政处罚案件,对危害民生的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综合梳理,从中排查发现相关危害民生的刑事案件线索,并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4人。

据统计,自去年以来,该院共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6件13人,涉嫌销售假药案件5件5人。起诉盗伐、滥伐、非法占用农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2件28人,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4件11人,销售假药案件3件3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生态环境资源,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