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拒不执行判决被起诉

30.07.2015  19:45

 

    福建检察网7月30日讯(余彧琦)因为邻里纠纷起诉到法院,可是法院作出裁判后却拒不执行。近日,福清市检察院依法对郑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起公诉。
    2012年4月24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对郑某与文某相邻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郑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其住宅北围墙外长约18米、宽约0.7米、高约0.5米的碎石堆清除,使其恢复原状。郑某不服判决,上诉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年10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郑某的上诉,维持原判。面对败诉,郑某不愿意履行判决书中清除碎石堆的要求。之后的5个月里,福清市人民法院多次对郑某发出责令履行指定行为的通知书,但是郑某无动于衷。转眼时间再过去一年,到了2014年的2月27日,福清市人民法院的执法人员亲自到郑某住宅附近将碎石堆移除。本以为事情已经到此为止,哪想等执法人员一离开,郑某又让他的家人把碎石垒成原来的样子,而且垒的比原来还要高。邻居文某见状,就将郑某的行为告诉了福清市人民法院,法院只好再次对郑某发出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书。这次,郑某依然是置之不理。
    事情久拖不决,法院依法将郑某拒不执行判决的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2015年3月21日,福清市公安局对郑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立案侦查。5月,该案起诉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7月,郑某和他的家人主动移除了上文中提及的碎石堆。
    虽然郑某和他的家人移除了碎石堆。但是三年时间,他有能力移除,却迟迟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判。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初因邻里纠纷诉诸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后就对判决置若罔闻。郑某的行为既浪费了司法资源,也挑战了司法的权威。因此,郑某将面临可能长达一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