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十大精品案例:社区干部结伙骗取征地补偿款

30.01.2015  00:48

福州市检察机关首届反贪“十佳精品案例”系列报道

 
长乐营前原社区干部  
结伙骗取征地补偿款   贪污受贿500余万入刑      
    福建检察网1月29日讯(长检)   相互串通、虚报青苗、串通投标……长乐市营前街道原社区干部陈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各种非法手段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中饱私囊。日前,长乐市检察院查办的该起贪腐窝案被评为福州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十佳精品案件”。据悉,该案共立案15件18人,涉案金额高达540多万元,其成功查办在当极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期间,身为长乐市营前街道社区干部的陈某某、林某达、陈某杰等3人,利用协助营前街道管理征地补偿费的的职务便利,在吴航街道某公司征地所涉坟墓搬迁过程中,勾结该公司负责清点墓穴的保安江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采取虚增坟墓数量并虚假赔付的方式,分10笔从营前社区财务账户上套取该公司在营前社区征地的坟墓搬迁补偿款共计87.12万元,并将该款私分。

    不仅如此,同年的10月至11月期间,上述3人又再次利用职务便利,以制作虚假征地赔青清单,虚列征地赔青开支的方式,套取征地赔青款17余万元,并将该款私分。

    见钱来得如此容易,陈某某、林某达的胆量更大了,不仅没有收敛,私欲也越发膨胀。至次年的3月,二人还伙同部分同事,以虚假制作福州某家食品有限公司、万人广场等4个项目的征地赔青清单,虚列征地赔青开支的方式,多次套取征地赔青款,总计95万多元。事后,陈某某个人从中侵吞10.71万元,林某达个人从中侵吞4.91万元。

    正当陈某某等人以为一切天衣无缝时,长乐检察院却收到了举报线索,引起了该院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专案组进行前期摸底排查。
 
    在案件初查阶段,办案人员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材料,判断线索背后很可能存在营前社区干部虚增墓穴数来套取征地补偿款的事实。通过公安部门大面积核查赔偿清单上的村民姓名,侦查人员逐一走访了“被征地”的村民,查实了在公司项目征地过程中隐藏的猫腻。
 
    此后,侦查人员乘胜追击,一鼓作气,又查明陈某某、林某达、陈某杰等营前社区干部,在上述期间协助营前街道从事项目征地填土方公务过程中,与工头等人通谋,通过封锁招标信息,串通投标的形式,将该填土方工程造价虚高,共同骗取并私分长乐市政府下拨的填土方工程款计人民币145万元。

    这其中,如2012年1月,陈某某、林某达经事先通谋,利用其协助营前街道征地、交地的职务便利,在福州某家食品有限公司征地填土方过程中,以填土方工程亏本导致施工进度缓慢为由,向该公司法人代表索要30万元并占为己有。同年7月,二人又在吴航街道某公司技改项目征地过程中,以需要补助工作经费才能加快征地进度为由,向该公司业主成功索要22.47万元。

    陈某某等人终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经长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一审以犯贪污、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分别判处陈某某、林某达、陈某杰等3人十六年六个月、十六年、十二年有期徒刑,同案其他昔日的社区干部也被处以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