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十大精品案例:一张相片揪出一窝拆迁腐败案

30.01.2015  00:48

    福州市检察机关首届反贪“十佳精品案例”系列报道
        一张相片揪出一窝拆迁腐败案

福州仓山区检察院破获拆迁腐败窝案11起20人  

 

   拆迁处与被拆迁单位人员勾结,虚构4000多平方米的店面骗取478万余元补偿款。检察官利用专业知识侦破了这起骗取拆迁补偿款大案,还挖出一串相关联案件共破获11案20人,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

    仓山区检察院破案的成功经验,不仅得到当地政府及人大的高度肯定,并建章立制,成为惩治预防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利器。正因如此,该案先后被福州市和福建省评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佳精品案件”。

近日,该案作为福建省反贪部门五大精品案之一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佳精品案件”评选活动。

 

从一张档案相片

侦查人员发现“有问题

 

    事情还要从2011年底说起。当时,有个村民举报仓山区建新镇劳光村书记在拆迁过程中涉嫌侵吞村集体财产。侦查人员接到材料后,认为这农村宗族势力纷争的结果,但是举报人曾与村书记“合作”做过违章抢建生意,深知违章搭建及拆迁工作的内情。由此,侦查人员通过与举报人接触,获取查处拆迁乱象的有利线索。

    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为了能深入查案,仓山检察院请来拆迁专家培训侦查人员,指点拆迁工作流程、补偿标准、行业“潜规则”等内容。侦查人员熟悉拆迁行业,对于预审、案件的突破、以及取证起到事半功倍效果。

    练好内功后,侦查人员开展外围调查,调取了拆迁项目档案、路段航拍图、拆迁规划图、拆迁款转账凭证等材料,逐一排查,寻找突破口。

    突破口从一张相片里找到。在房子拆迁之前,拆迁工作人员均要拍照收档留底。侦查人员在现场查看时,发现一处街面与已被拆迁的档案资料图片很像,就拍下现场图片回去对照,果然是同一个地方。

    “一个已经被拆迁存留照片的街面,怎么还可能保留完好呢?这里一定有问题。”侦查人员经调查,先将涉案的陈某与杨某到案。

通过初步试探,40多岁的陈某虽身为女性,但社会阅历丰富,表现较为强硬淡定。她虽然作出步履蹒跚、呼吸困难之势,对侦查人员的问话一概置若罔闻,只抱怨身体不舒服。杨某则坐立不安,不时作出扶额、擦汗、搓手等无措姿态,言语上磕磕绊绊,表现出性格较为软弱的特点。

 

专业的航拍图知识

让犯罪嫌疑人瞬间崩溃 

 

   现场指挥的院领导当机立断,一方面安排医护人员为陈某检查,确认其身体无恙后故意将其冷落;另一方面集中审讯杨某,力求快速突破。

    同时,侦查人员在翻看南江滨上下店路拆迁项目档案时,发现一栋长约80米、总面积4000多平方米的大型商超,被拆迁人“江某”、“周某某”共领取了478万余元拆迁补偿款,材料手续都很齐全。

    但是,侦查人员在走访上下店路时,发现该处多为小面积民居,没有大型商场。根据1:500的航拍图比例,该店面会在航拍图上有长约4厘米。但是,航拍图里根本没有这么长的建筑物。

    当侦查人员将这一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抛给杨某时,他一下子蒙了,心里防线瞬间崩溃。杨某供出了同案犯薛某、郭某的信息,大大推进了本案侦破进程。

    而陈某一直抱着“扛过去就没事”的拒供心理,直到三个月后移送审查起诉时,才意识到检察机关取证完整,可以“零口供”定罪了,才表示愿意如实供述、配合调查。

    原来,本案4名犯罪嫌疑人在骗补偿款过程中,经办,主管、审批等都由他们操控,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案发后,他们为规避法律追究,自然也形成“共同利益”。

为逃脱司法制裁,他们曾经编好了一套用于掩盖犯罪事实的说辞。在归案初期,陈某与杨某均一口咬定自己是依法依规办事,对问题能推则推。侦查人员把嫌疑人之间的利益矛盾摆上台面,鼓励嫌疑人积极供述、争取立功,并最先突破杨某的心理防线,使案件很快明朗起来。

 

侦查人员顺藤摸瓜

共侦破11起案人查20人

 

    经查,2008年1月,陈某在担任金山房屋拆迁工程处主任职务期间,在该处负责实施的南江滨北段上下店路拆迁项目中,伙同同事郭某、杨某以及拆迁业主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拆迁办副主任薛某等人,以“江某”、“周某某”两人无产权店面在该项目中被拆迁的名义,制作了两份虚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材料,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478万余元。

    事后,郭某等人将该拆迁补偿款领出后私分,其中杨某、薛某各分得107万元,陈某分得115万元,余款149万余元由郭某支配。

    该案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某等人共同贪污478万元,分别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1万元、杨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7万元、薛某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7万元、郭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4万元。

    2013年3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案件侦破后,侦查人员继续深挖,挖出了陈某的前任——福州金山房屋拆迁工程处原主任叶某勾结劳光村书记陈某、村主任陆某及村民陈某某等人共同抢建,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340余万元的又一起贪污大案,从中立案查处6件6人。

接着,侦查人员又立案查处了福建联美材料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某、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杨某某(二人均系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共同受贿6万元一案。

    此外,侦查人员不断扩大战果,挖出一系列线索,目前经侦案件查了6人,反毒局立案侦查1人,反贪局也立案侦查1人。

检察机关连续查办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给仓山区征地拆迁单位带来极大的威慑,有力遏制了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发势头,为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及时总结深入调研

得到党委和人大高度认可

 

    福州金山房屋拆迁工程处前后三任主任均因涉案被检察机关查处,在当地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响。仓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及时撰写调研文章,对辖区内的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进行全面分析,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为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的土壤提供可行性的建议。

    福州市委常委、仓山区委书记吴贤德同志阅读后,对该调研文章做出批示,要求全区各镇街及各拆迁工作单位专门组织学习。仓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到仓山区院调研,对该系列案件的查办工作十分满意,要求仓山区院向区人大做查办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专题报告。

    为巩固办案成果,反贪部门还联合预防、控申各部门主动到拆迁一线重点单位进行案例析理、法制宣传教育,在仓山区掀起了一股自查互查、积极教育、引导监督的廉政之风。

    仓山区检察院提出的关于加强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惩防体系建设的建议内容被采纳,在仓山区拆迁一线建立了多项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填补了原有的许多监督死角,排除了诸多制度上监督障碍。

    一是完善征地拆迁工作的流程。加强拆迁档案的审查和管理,规范拆迁调查摸底工作;二是强化征地拆迁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健全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拆迁指挥部的综合协调职能;四是明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地位和权责,将其纳入监管范畴;五是在福州东扩建设的重点区域设立“东部新城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既能对基层人员的拆迁工作进行直接有效的监督,又为拆迁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目前,该案先后被福州市和福建省评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佳精品案件”。同时,该案还作为福建省五大精品案之一,正在报送全国检察院,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佳精品案件”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