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民告官”案同比上涨99% 案件集中于民生领域
去年5月1日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即将满一年,29日上午,北京市高院通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审理情况。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告官”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案件相对集中于涉民生领域。在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同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仍然较低, “一把手”出庭应诉的少,副职出庭应诉的占绝大多数。29日,北京市高院还公布了北京法院十大典型行政案件。 立案登记制畅通“民告官”渠道 新法实施后,案件大幅增长高峰如期到来。一年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受案数相比上一年同时期将近翻了一番。从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2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同时,各层级行政机关涉诉案件也实现了普涨,其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北京市政府涉诉案件涨幅更为突出。 一年来,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共计1866件,同比上升450.4%;以北京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526件,同比上升525%;以北京市区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850件,同比上升168.1%;以乡镇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275件,同比上升115%;以市区政府职能部门为被告的案件也有明显上升态势,相对集中于征地拆迁、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3310件,同比上升67.6%,一审审结行政案件数量排名全国第一。 “行政案件收案数的大幅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新行政诉讼法加大保护诉权力度的规定。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现了落地生根,有效化解了困扰行政审判多年的人民群众‘起诉难’的问题,行政诉讼救济渠道更加畅通。”北京市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娄宇红说。 行政案件集中于涉民生领域 北京法院依据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受理审理了大量首次纳入行政审理范围的案件,包括行政协议类案件、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案件等。新法规定的各种新类型案件在北京法院均有所反映。 从案件涉及的领域来看,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涉民生领域。其中,有近五成的一审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公安、城建、工商、税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健康安全等息息相关的领域。从行政案件类型来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占比最大,约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20%。 娄宇红指出,全市法院加大行政纠纷协调和解调解力度,努力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一年来,全市一审行政案件撤诉案件达1459件,占全部一审结案数的16.7%,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通过协调和解,一大批行政争议特别是矛盾较为尖锐的行政争议得到了妥善处理。 “一把手”出庭率仍然较低 新行政诉讼法改变了以往“告官不见官”的局面。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这部新法的重要亮点之一。 娄宇红介绍,一年来,行政机关应诉水平有了明显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有明显上升,达587件。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60件,行政机关副职出庭应诉的529人。“通州区区长岳鹏、顺义区区长卢映川、门头沟区区长张贵林等区政府以及市规划委主任黄艳、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等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主动带头出庭应诉,有效地带动了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 娄宇红表示,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仍然较低,与新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此外,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少,副职出庭应诉的占绝大多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极不均衡,相对集中于个别区域和某些领域,且全部集中在区政府及市政府职能部门以下行政机关。 区政府及市政府职能部门以上的行政机关行政涉诉案件数并不少,但尚未出现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例。下一步,法院将计划对国家部委负责人出庭应诉进行推动。“出庭还要出声,还要通过庭审发现行政行为中的问题,这和通过下级汇报情况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败诉案程序违法不作为居多 新法加大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力度,北京法院对违法行政行为或行政机关不严格履行、怠于履行职责的,坚持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无效或者变更以及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在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总体败诉率10.7%,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 “从败诉案件类型上来看,除了相对集中于涉民生领域外,还有两类案件败诉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一是行政行为因程序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的案件有明显增多,占全部一审败诉行政案件的13.1%。” 娄宇红解释,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轻微违法且对相对人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可以判决确认违法但不予撤销。因此,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行政行为因逾期履责、送达文书不规范等程序轻微违法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此外,行政不作为类案件败诉率有所上升,在一些行政管理领域较为突出。 “败诉率的上升体现出行政审判的监督作用,对于以后的执法行为也有着指引的作用。另外,也反映出行政机关还有需要提高改进的地方。” 娄宇红说。(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