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检察院对不起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1+1”模式

17.08.2014  01:08

 

 

福建检察网8月14日讯(连颖煜)今年以来,泉州市泉港区院探索完善不起诉案件审查工作,积极推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1+1”模式,深受当地群众、人大代表的肯定和好评。

据悉,“1+1” 听证模式,即选择在学校、社区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场所,举行一场听证会配合开展一场专题法制讲座。首先是选好案。把案件当事人已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关系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列入听证范围。其次是开好会。规范听证程序,合理选择听证员并视情邀请专业人士担任,通过听证还原案件基本事实,听取各方意见,从情、理、法等角度解读案情、释明法律。最后是上好课。充分准备讲座稿,从听证的案件说起,综合发生过的类似案件,分析案件的起因、特点和防范对策,正面教育引导当事人和在场群众。

该模式是该院在公诉环节深化检务公开改革的一次尝试,其推行充分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执法办案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截止日前,该院共对3个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并作了3场专题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