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机当作新机卖 福鼎商家退款并赔偿4000元

21.05.2014  20:13

   宁德网消息 (沈丽琴) 日前,福鼎的王先生买了一台冰箱,商家竟将样机送至其家中,经蕉城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调解,商家赔偿王先生4000元。

  5月6日,王先生在宁德某商场看中一款冰箱,付款2000元订购一台。次日,商家将冰箱送至王先生家中。细心的王先生发现冰箱外包装破损,且冰箱门右下角掉了一小块漆,怀疑是台旧机,于是跑到商场一看原来摆放的那台样机不见了,证实了送到自家的冰箱就是样机。王先生向商场主管反映后,均未得到答复,遂向12315投诉。

  12315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得知,王先生看中的冰箱由于商场仓库缺货,于是商场工作人员就将样机送至王先生家中,在此过程中,商场工作人员未将冰箱是“样机”这个事实告诉王先生,未征得王先生同意,应认定商场构成欺诈。依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所受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家向王先生道歉,退还购机款2000元,并赔偿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