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校车私自接送小学生 交警扣留违法车罚一万元
10.09.2015 16:09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东南快报讯(记者 陈建云 通讯员 长交警)前日,长乐市交警大队查获两起“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当场扣留违法车辆,并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的罚款。
前日上午11时30分许,长乐交警巡逻至海峡路长乐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第一分校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5D819中型普通客车以及一辆车牌号为闽ADZ395农村面包车停靠在路边。
见状,交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经检查,交警发现46岁的男子李某以及43岁的女子杨某,驾驶的两辆车均涉嫌载运小学生,而且两辆车都未取得校车标牌。随即,交警当场扣留这两辆车,并依法对李某、杨某予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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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015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