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部署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摸底工作

22.05.2014  16:17

  日前,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少数学校、幼儿园包租、使用未取得校车许可、无校车标牌的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个别县(市、区)对已购的国标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迄今未办理校车许可、核发校车标牌,致其违规从事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现象,省教育厅、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消除校车安全隐患,保障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校车安全规范化管理,及时做好现有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登记许可和标牌发放及安全检测等工作,切实加强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及师生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过渡期内非专用校车安全管理及登记发证、发牌、检测等工作,严禁学校、幼儿园包租、使用未取得校车许可、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不法行为,切实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杜绝校车交通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学校、幼儿园要再次对本辖区本学校的国标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校车使用许可、标牌发放、安全营运等工作情况及学生乘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全面掌握校车安全运行、管控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档案规范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