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4岁男童闷死校车内 涉事3人过失致死罪被判三年

02.02.201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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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莆田一小孩闷死校车内,三人被判三缓四

  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林忆旻

  幼儿园的跟车阿姨、司机、班主任三个人,哪怕有一人能负责任些,4岁的小宇(化名)也不至于被遗忘在校车内7个小时,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近日,莆田荔城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荔城区东森优优幼儿园三名被告人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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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送7名幼儿 孩子没下车却不知

  记者了解到,该幼儿园位于荔城区镇海街道,名为“东森优优幼儿园”,翁某玉、胡某雄、张某萍分别是“东森优优幼儿园”的跟车阿姨、校车司机和班主任。

  2016年10月8日8时30分许,校车司机胡某雄驾驶幼儿园非正规校车白色丰田面包车,与跟车阿姨翁某玉接幼儿园被害人小宇等7人到幼儿园。

  涉事幼儿园

  到达幼儿园后,跟车阿姨翁某玉并没有核实上下车人数是否一致,等待学生下车后翁某玉并没有立即上车检查是否有学生未下车,导致幼儿小宇被遗忘在车上。随行的校车司机胡某雄停放车辆时也没有检查车内是否有遗漏学生就锁掉车门离开。

  当校车内的儿童陆陆续续到达班级后,张某萍作为小宇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早上点名发现小宇不在班上,但没有按照规定向小宇的家长核实为何缺席。

  孩子被闷7小时 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15时多,校车司机胡某雄准备接送学生放学时,打开车门才发现小宇躺在车内地毯上,此时已经过去7个小时。小宇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2016年11月1日,小宇因抢救无效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死亡。经莆田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小宇系捂热综合征、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2016年11月9日,幼儿园与小宇父母达成谅解协议。2016年11月10日至14日,被告人胡某雄、张某萍、翁某玉分别向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投案。

  荔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因为三名被告人的过失致1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三名被告人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该幼儿园已经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三被告人已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故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判决三名被告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荔城区教育局安全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东森优优幼儿园属于非法无证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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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