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托管虐童追踪:“黑托管”阿姨被刑拘

06.02.2016  10:22

  小肖目前仍在住院康复

  海峡网2月6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文 毛朝青/图) 女儿小肖从托儿所回来后,在长乐打工的老肖发现孩子全身有多处伤痕,怀疑其遭毒打。对此,照顾小肖的陈某和孩子说法不一:陈某称孩子的伤是自残和摔倒所致,孩子坚称自己是被陈某打伤的。

  本报报道引起福州仓山区警方及教育部门的重视,部门随即介入调查取证。2月4日,警方依法对涉嫌虐待罪的陈某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通报:女童多次遭打骂及体罚

  记者从仓山警方获悉,2013年初,老肖将女儿小肖寄在冠浦路麦顶学园(民办幼儿园)全托管。2015年6月份,因麦顶学园停办全托管业务,麦顶学园负责孩童接送的工作人员陈某从麦顶学园辞职,并以仓山区晨希托管所工作人员的名义,劝说肖某将女儿小肖转到其负责的全托管机构,但这实际上属私人家庭寄养。

  在征得老肖同意后,陈某将小肖带至其父单位所分配的房子寄养。本月1日,陈某将小肖送至长乐市金峰镇交给老肖。老肖发现小肖体表多处受伤,陈某称,小肖的伤情系自己跌倒所致。随后,肖某将小肖送医,后转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

  2月3日下午,民警传唤陈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当晚联系法医对小肖进行伤情鉴定。仓山警方称,经多方调查取证,有证据表明,受害人小肖在被托管期间曾多次遭犯罪嫌疑人陈某打骂及体罚。陈某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仓山警方于2月4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予以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根据原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的主体限于家庭成员,但在去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改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保姆、幼儿园老师、养老院护工等虐待老人、孩子,也可追究刑事责任。

   仓山区政府:将开展整治“黑托管”行动

  昨日,记者拨打陈某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她的儿子。他称,已得知警方调查结果,但不愿对此多说,一切以警方说法为准。

  昨日下午,仓山区教育局人员再次到附一医院看望、慰问正在治疗康复中的小肖,送上水果及慰问金并安排心理辅导老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目前,小肖正在康复中。

  仓山区教育局表示,接下来还将继续关注孩子的康复情况,并积极给予相关人道主义帮助。

  此案令人关注的是,陈某办的是私人家庭寄养,而不是正规的托儿所。仓山区教育部门提醒,广大家长在未成年人的成长阶段,应最大程度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要为孩子选择正规的托儿所等机构,不要随意选择“黑托管”。

  有教育系统人士称,教育部门一般管校内,而“黑托管”更多涉及校外,更偏向于“家政”,因此需要工商、公安等多部门联手整治。下一阶段,仓山区政府将继续组织对无证校外“黑托管”的集中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校外“黑托管”,进行拉网排查联合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