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文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探索设立风险基金

06.08.2019  15:50

  福建省对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查处手段再度升级!昨日,省教育厅等21个部门联合发布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磅规定。

  根据规定,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要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

  近年来,培训机构卷款跑路已成老百姓的一桩烦心事。根据我省此次出台的规定,各地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探索建立教育部门、培训机构、家长、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对校外培训机构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主要用于出现风险时退还学生学费、补发老师工资、偿还债务等支出,防止机构卷款逃跑引发群体性事件。(记者 安梓)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