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三举措打造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把打造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作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重新组建以来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一是针对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治理。2014年3月,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全省学校托幼机构治理“餐桌污染”专项行动,组织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对全省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派出督导组19批次,对全省各地整治工作进行暗访突查。2014年8月,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校园及其周边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开展全面清查整治,截止9月15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万人次,检查餐饮食品单位1.4万家次,发出监督意见书4134份,责令整改2523家,立案13起,罚款6.16万元。
二是针对重点时段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春秋季学校开学、中高考期间、“两节”期间等特殊时间节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其中,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1万人次,检查学校食堂9091家次、督促整改1195家;中高考前,组织开展以中高考考点学校食堂、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9月秋季开学第一周,就组织力量对莆田、泉州市所辖8个县(区)的13所农村学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工程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随机抽查,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抽检批次约占第三季度抽检计划总数的40%。
三是针对监管难点积极探索实践。面对校外托管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这一难点、热点问题,省局制定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拟在鼓楼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下一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突出三个重点抓落实:一是继续强化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二是推进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省推广。三是打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着力打造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