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校党委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省委副厅级巡视专员、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曾志斌主任作题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两项法规”专题辅导》讲座。校党委书记刘剑津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校领导,中层和学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曾志斌主任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从五个方面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如何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解读。一是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历史沿革。分为探索起步、实践推进、修订完善、创新发展四个阶段,形成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两项法规。二是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的主要背景。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是中央和省委贯彻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是了解掌握干部状况的有效渠道,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一个必要环节。三是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的基本情况。从中央领导评价、中外对比情况、发现问题情况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等方面通报了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的成效。四是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两项法规”简要解读。对报告对象范围、事项内容、抽查核实的规定、查核的具体事项、漏报瞒报具体情形等方面做了解读。五是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需要注意的具体要求。从关于集中填报,填报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填报“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的配偶”,填报房产,填报金融投资方面,填报经商办企业等六个方面作了详细解读。辅导报告体现了很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实践性,对全校领导干部进一步理解并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教育和帮助作用,参会同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刘剑津指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举措,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全校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适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新常态,如实、及时、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一要把忠诚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二要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确保学深学透、领会深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作出表率,形成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两项法规”的良好氛围。三要严格对照两项法规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精准把握报告对象范围、报告事项内容、漏报瞒报情形认定、查核结果处理等细节内容,确保填报不漏项、不缺项。四要严格执行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从严处理,涉嫌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