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1月2日,校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玉腾主持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第二轮五个巡察组巡察法学院党委、传播学院党委、社会历史学院党委、化学与材料学院党委、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的情况汇报。
会议对本轮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强化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做到从本级、本人改起,确保抓到底、改到位。二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校纪委、组织部要结合职责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确保监督常在。三要强化系统集成整改。坚持巡察与纪检、审计等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巡察新发现问题与“四合一”检查整改不到位问题一起整改,推动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
会议对下阶段校内巡察工作进行了再强调。一要进一步巩固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阻碍学校改革发展的责任问题、能力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体制机制问题。二要进一步高质量推进全覆盖。根据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加强统筹安排,进行精心谋划,科学把握巡察节奏,优化配置工作力量,确保巡察工作稳中求进、进中求优,做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三要进一步完善巡察体制机制。加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职能监督等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审计、财务等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工作。四要进一步健全巡察整改机制。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稳妥推进整改评估,建立健全整改问责机制,形成整改监督闭环。五要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切实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巡察干部能力作风强起来、实起来。
(校党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