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遵纪守法行有所戒的法纪观念

25.09.2015  10:46

  领导干部如何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作表率?省委书记尤权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专题学习时,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树立遵纪守法、行有所戒法纪观念的要求,这是领导干部做遵纪守法模范的前提。

  作为公民,都要遵守法律。领导干部地位特殊,应当具有更高的思想觉悟,不仅在遵守法律上作表率,而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党纪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履行职责。但是,现在有些领导干部法律观念薄弱,以权代法,干预司法,或逾越法律底线贪赃枉法;有些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不强,讲话不负责任、不计后果、不分场合,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乱加评议,或热衷于拉关系、搞小圈子,搞亲亲疏疏、帮帮伙伙,或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过程中不讲大局、不讲组织原则,热衷于传播消息、跑风漏气,遇到干部思想不通,不是站在组织立场上做工作,而是一味做“好人”、抱“不平”,把矛盾推给组织。这些问题如果不加紧解决,将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良后果,也会对干部个人前途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强调树立遵纪守法、行有所戒的法纪观念,对于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依法履行职责,防止自身腐败堕落,非常及时和必要。

  纪律严明、令行禁止,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维护党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约束,把纪律和规矩的篱笆扎得更紧一些。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牢牢把握政治方向,

  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决不允许把个人置于组织之上,更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定办事,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领导干部坚持依法行使权力,既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又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程序、内容行使职权,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这是确保权力安全运行的前提。对于涉及人财物管理、项目审批、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更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能视制度为无物、视程序为儿戏,不能搞违规操作、徇私枉法。

  避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需要做到行有所戒。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严把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是领导干部的本分。领导干部手中有权,容易成为拉拢、腐蚀的对象,因此要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慎独慎初慎微,防微杜渐,才能让自己立于安全境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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