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为政者带头学法用法之风尚

16.05.2016  08:18

      近日,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我们看到,近些年来,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也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国家工作人员在学法用法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仍然不学法、不懂法,甚至是不屑学法,有的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知道。这直接导致他们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滑向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犯罪深渊。
  “学法”是国家工作人员守法用法的基础和前置环节。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如果不知道法律规定的内容,就根本谈不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化解社会治理的各种难题。简言之,没有法律的一般性知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思维,也就产生不了科学的法治方式。要带头成为学法的模范,领导干部必须养成经常“充电”、常规化学习法律知识的习惯,把学法作为履职从政的必修课。
  “用法”是将法治思维转变为日常工作方法和行为方式的过程,是“学法”的延续和践行。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学法的目标和归宿就是要将尊法的法治思维和学法得来的法律知识,用来推动实际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具体说来,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古话说得好,“吏不善,政虽善不行”。唯有“政者”“上者”带头学法用法,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才能在全党潜移默化形成对依法治国的高度认同和引领全社会培育浓厚的法治风尚。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举措,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至为关键。
  (摘自5月12日《学习时报》第A1版《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作者:封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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