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栋梁被撤销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05.02.2016 09:16
本文来源: 新华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栋梁因严重违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撤销李栋梁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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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016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