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实施驾照“扣分新标准”系谣言 三明交警权威解读驾考新规

30.03.2016  17:19

  驾考新规定4月1号就要全面实施了,相信广大市民对这一新规定都比较关注,那么我市交警部门对这一新规有何解读?我市交警驾管部门在落实新规政策上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呢?今天我们将走进市交警支队驾管大队,对驾考新规做个全面了解。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大队副大队长 杨永青:这次出台的139号令,是在123令的基础上做出了调整,更为人性化,更加便民利民,比如说:全面取消异地限制,2016年4月1日之后,除了报考小型汽车类驾驶证的外籍学员可以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在本市学习驾照,大型货车、客车也可以凭借身份证和居住证在本市学习驾照了。同时也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还有已经领取驾驶证, “按照新规定将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您可以持身份证有效证件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可一次办成。

  据了解,这次公安部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内容调整多达45处,其中有许多是市民普遍关心的亮点变化。

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亮点

  一、网上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让大家办理业务更方便。这样可以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二、全国范围内可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

  原123号令规定暂住地只能申领C证,换证要回发证机关。而139号令则取消暂住地规定,居住地可考全部车型,也可换证。 

  三、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但是,不经学习申请的只能是允许初领的驾驶证。如果大型客车驾驶证被注销的,不能直接申请大客车驾驶证考试,只能直接申请允许初领的驾驶证,再增驾大客车。 

  

  与此同时,4月1日起,全国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对于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城市公交车驾驶证可以直接增驾。增加了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同时,也增加了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老年驾驶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该项措施施行后,全画将惠及700多万60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

  放宽残疾人申领证驾照的条件。增加了单眼可以考证的条款,放宽了手掌条件,更加明确了下肢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实习期内的驾驶员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据了解,今年4月1日起即将开始实施的是公安部139号令,即《关于修改的决定》,其中涉及到自学直考、异地申领驾驶证、残疾人申领驾驶证、考试预约等相关规定,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涉及到驾驶证记分标准的修改。所以,“驾照记分新标准将于4月1日开始实行”是假的!驾驶证记分标准依然是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