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30项具体标准优化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04.08.2017  17:42

  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出台,全面细化服务标准,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

  从“上岗须着中心工作制服,坐姿端正、站姿挺立”,到“接听电话要使用‘您好,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再到“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规范》从仪容仪表、语言规范、桌面规范、考勤规范和禁止行为等5方面、30项具体标准对工作人员的言谈举止提出要求,进一步提升窗口形象,展现交通人的精气神,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厅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