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行政服务将有新标准 从保安到主任都有工作标准

18.10.2014  11:30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内的办事大厅。(资料图/记者 陈立新 摄)

    历时14个月的《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标准体系》(以下简称“标准体系”)编制工作画上句号。昨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标准体系正式发布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全面系统规范,清理所有业务办理规程,为群众提供更为切实的便利,实现从管理制度化向管理标准化的跨越。

    行政服务有新标准

    这套将近半米高、几千万字的《标准体系》围绕“提升服务”和“规范管理”的目标,涵盖行政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四大子体系,共有标准1543项,是我省目前涉及面最广、数量最多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为我市服务型政府建设注入了新内涵,打造了行政服务标准化厦门新样板。

    据市政务中心管委会主任胡亮信介绍,从2013年3月开始,我市着手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对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高度重视,明确将这项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经过14个月的努力,中心完成了《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标准体系》。

    服务重细节更便民

    据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服务业标准研究部部长王彬彬介绍,该《标准体系》在编制过程中非常注重“人性化”。

    从中心管理到窗口服务,从文明礼仪到参观接待,从主任处长到保安保洁,均编制了相应标准,真正涵盖全中心,做到“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 ,有物就有管理标准”。

    除通过时间、收费以及办理程序的公开提升行政服务的透明度外,该《标准体系》还创新性地加入了“办理条件”、“重要提示”、“材料备注”等温馨提示,设置了详细的咨询、投诉信息,并将原有材料提交中的所有兜底性条款进行全面清理,让所有业务办理规程充满温馨与阳光,为群众提供了切实的便利。

    (记者 江海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