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福建纪检立案3495件 查处厅处级干部案件131件

29.07.2015  10:45

东南网7月28日讯 据福建省纪检监察厅消息,上半年,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495件,比增12.27%;全省查办厅处级干部案件131件,比增45.56%;对189名党员干部实施“一案双查”……

今年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三转”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

关键词一:盯紧“关键少数

一些地区、领域腐败案件高发的背后,“一把手”带头腐化堕落往往是关键性因素。

对此,福建省委书记尤权指出,要盯住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领导岗位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盯紧“关键少数”,剑指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立案省管干部案件15件。

7月上旬,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对外发布:南安市委原书记黄南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4月,黄南康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南安市是泉州市下辖的县级市,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常住人口140多万人。作为福建省经济、人口大县的“一把手”,黄南康的落马,在当地政坛引起不小震动。

今年来,福建省查处了龙岩市原副市长陈盛仪,漳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许荣勇,福建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张仲平、中国移动福建公司原副总经理林柏江等严重违纪问题。

今 年来,龙岩市纪委查处重要岗位“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11件,查办了永定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吴瑞林、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林庆祯和县政协原主席林家龙, 以及新罗区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郑华文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其中,吴瑞林、郑华文在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继续收受财物,两人在2014年分别受贿数十万 元。

我们盯紧‘一把手’,特别是把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顶风作案、影响恶劣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龙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成荣表示。

南 平市查处乡科级及以上“一把手”案件51件,占科级及以上案件的50.5%;莆田市纪委查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钱元森利用职便收受好处,将乐县纪委查 处县教育局原局长钟根旺收受学校工程建设承包人贿赂,大田县纪委查处县民政局原局长陈成册收受他人钱物等“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

关键词二:瞄准“群众身边

6月20日,顺昌县洋口镇潘坊村两委干部刘为明、邱道明、陈木金、蒋邱明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洋口镇相关挂村领导因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职失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案源于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去年底以来,潘坊村部分村民多次上访,反映村财不透明和村干部贪腐问题。“群众性上访、群体事件发生的背后,往往存在当地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影子。”顺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清才表示。

顺昌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通过调阅账册,先是发现该村两委成员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处理。与此同时,调查组顺藤摸瓜,发现该村5名村两委干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虚增发票套取资金、收受贿赂等问题,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群众身边的腐败,看似“小问题”,但往往涉及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加上点多面广,群众十分反感,深恶痛绝。

正风反腐如何“接地气”,让基层群众从中拥有更多的受益感?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指出,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能姑息放纵,要坚持零容忍,无论涉案金额多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福 建省纪委出台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意见,确定了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贪污侵占、私分挪用、挥霍浪费集体资金,以及在 征地拆迁中虚报冒领、贪污侵占补偿款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一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斩断与民争利“黑手”的正风反腐大行动。

三明市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今年来,全市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案件193件,公开通报曝光7期20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典型问题,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福州市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学难”问题,严肃查处了教育系统案件22件,其中对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市属学校和鼓楼区、台江区小学招生违纪问题的查处,起到了“查处一件、震慑一片”的作用。

上半年,福建省县、乡两级纪委共立案2910件,比增8.3%,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92件,移送司法机关302件;共查处村干部贪污贿赂案件235件,其中涉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20件。

关键词三:实施“一案双查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区分局在短期内先后有20名干警被立案调查,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今年3月,分局党委原书记、政委、纪委书记等3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其中分局党委原书记、局长吴金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12名街道和社区干部被追究党政纪及法律责任,东海街道党工委书记郭琼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南安市交通系统6名相关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其中市交通系统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一年来,南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个中队20多名工作人员因违规接受宴请或收受贿赂,受到党纪国法惩处。

去年10月,福建省纪委出台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的意见,明确开展“一案双查”的基本要件、实施程序和工作要求,统一了全省各级开展“一案双查”的启动条件和工作标准。

记者发现,所谓“一案双查”,是针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违纪违法责任的同时,及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严肃追究地方或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失察失管的责任。

凡单位主要领导或2名以上班子成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一年内有2名以上内设机构负责人,或3名以上直接管辖的下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应分别对领导班子和相关成员启动‘一案双查’。”福建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共对189名党员干部实施“一案双查”,其中44人被党纪政纪立案调查,110人被诫勉谈话,通过执纪监督、强化问责,有效促进“两个责任”深入落实。(陈金来 池世銮 王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