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华柠檬酸和柠檬酸盐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06.12.2016  22:05


  巴西工贸服务部于11月28日在官方日报发布外贸秘书处2016年第71号通告,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柠檬酸和柠檬酸盐产品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29181400和291815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


  1、立案决议可在下述页面查询:


  http://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jornal=1&pagina=146&data=28/11/2016;


  2、相关利益方需通过SDD数码电子系统(Sistema DECOM Digital)参与调查,通过该系统提交的文件如果涉及企业秘密需自行标明“受限Restrito”或“保密Confidencial”。SDD网址如下:


  http://decomdigital.mdic.gov.br;


  3、申诉书打包文件可通过以下链接查询:


  www.mdic.gov.br/images/REPOSITORIO/secex/decom/Petições/Ácido_Cítrico_Rev.zip,登录密码为dx26nb02;


  4、中国厂商可从以下网址获得电子版问卷:


  http://www.mdic.gov.br/comercio-exterior/defesa-comercial/851-investigacoes-em-curso, 问卷须在收到调查通知后30天内通过SDD系统递交,期限截止前可申请再延长最多30天;


  5、本案中巴方拟使用哥伦比亚作为市场经济第三国,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可在立案后70日内(不可延期)就替代国选择问题表达意见。


  6、调查阶段内相关文件应以葡萄牙语或世界贸易组织官方语言提交。翻译成葡语的文件需由巴西认证的公共翻译完成。所有文件应顺序编号。


  7、考虑到中国涉案企业众多,巴调查机关拟抽取对巴出口量较大的企业进行调查。被抽样企业名单、未被抽样企业名单分别见附件1、附件2。


  有关问题可向巴调查机关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5561)2027-9301/780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pdf


   附件2.pdf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加快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口岸办)积极服务和促进外贸发展,商务之窗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首席专家一行来我厅调研
为做好“十四五”服务业、服务贸易规划研究,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