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法院巡回到乡村开审失火案
23.02.2017 22:36
本文来源: 法院
根据检察院起诉指控,2016年8月30日上午,被告人吴某到乍洋乡五蒲村徐庄自然村的荒田,为种植太子参点燃杂草。后由于风力作用,火势蔓延至附近的山场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168亩,其中未成林地146亩、有林地22亩,直接经济损失157000元。经过开庭审理,吴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是柘荣县法院将刑事案件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通过“十点一庭”打造“柘荣一小时巡回审判网”的又一次实践。近年来,柘荣县法院通过深入田间地头,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在庭后对旁听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等,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审判职能中,增强了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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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2017 22:36